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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3 11:24:56人气:

  1.3.1国外主要规范标准简介:美国ASME规范、日本压力容器标准、欧盟压力容器标准

  目前ASME规范共有十二卷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核动力装置、焊接、材料、无损测等内容。

  在形式上,ASME规范分为4个层次:规范C(ode)、规范案例C(odeCase)、条款解释(Interpretation)、规范

  ASME规范中与压力容器设计有关的主要是第VIII篇《压力容器》、第VH篇《移动式容器建造和连续使用规则》和第X

  它以弹性失效设计准则为依据,根据经验确定材料的许用应力,并对零部件尺寸作出一些具体规定。由于它具有

  ASME\TB-2为分析设计标准,它要求对压力容器各区域的应力进行详细地分析,并根据应力对容器失效的危害程度

  跟ASMEV1I1-1相比,ASMEVIF2对结构的规定更细,对材料、设计、制造、验和验收的要求更高,允许采用较高

  它不仅要求对压力容器各区域的应力进行详细地分析和分类评定,而且要做疲劳分析或断裂力学评定,是目前为

  87/404/EEC《简单压力容器指令》:仅适用于介质为空气或氮气、压力表(压)超过0.05MPa的简单压力容器。

  97/23/EC《承压设备指令》: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05MPa的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定。

  中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分四个层次: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令”形式颁布的、行政管理性内容较突出的文件。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81年国家劳动总局颁布《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1990年改名为《压力容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12月劳动部颁布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2004年由国家质量

  监察检疫总局进行修订,于2005年改名为《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容规》对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七个环节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基本规定。

  《容规》是政府对压力容器实施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的依据,属技术法规范畴,二者的适用范围并不相同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第一次全面修订后的新版的国家标准,1998颁布。

  这是中国的第一部压力容器国家标准,其基本思路与ASMEVIII—1相同,属常规设计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钢制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

  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根据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从T96C到钢材的蠕变限用温度。

  A、容器与外部管道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

  B、其它如接管、人孔、手孔等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以及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直接连在容

  这是中国的第一部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行业标准,其基本思路与ASMEVIII-2相同。

  该标准与GB150同时实施,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中之一使用,但不能混用。

  该标准与GB150相比,允许采用较高的设计应力强度,相同设计条件下,容器的厚度可以减薄、重量可以减轻;但

  由于设计计算工作量大,选材、制造、检验及验收等要求较严,有时综合经济效益不一定高。

  所以,此法一般用于重量大、结构复杂、操作参数较大的压力容器。需做疲劳分析的压力容器,必须用分析设

  第一条本条阐述制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检规》)的目的与依据。

  本规则是检验在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确定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制订的压力容器

  第二条本条明确了《容检规》的适用范围。《容检规》的适用范围主要在如下两个方面原《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一是在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中,《检规》仅包括液化气体汽车和铁路罐车,此次修订时,为了保

  障罐式集装箱这一新型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规范其定期检验工作,将罐式集装箱与罐车一起纳入《容检规》

  的适用范围。为了方便使用并尽量精简篇幅,将移动与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共性要求全部纳入《容检规》的正

  文,而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特殊规定作为附加要求纳入附件一,因此,《容检规》第二条规定:在用罐车、

  在用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除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

  二是将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在用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也纳入《容检规》的适用范围,由于医用氧舱定期检验的特

  殊性,本次修订时(以附件的方式)专门为其起草了定期检验要求,因此,《容检规》第二条规定:在用医用氧舱的

  对于超高压容器,虽然我国的设计、建造标准尚待完备,但设计压力PNlOOMPa的超高压容器产品在我国已使用多年,

  如水晶釜、高压聚乙烯反应器等,它们多数是参照国外标准建造、部分是从国外直接引进的,在多年使用过程中爆炸

  及其他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超高压容器的运行安全,可参照《容检规》进行在用超高压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但对超高压容器的特殊性(材质劣化、厚壁探伤、内表面检查、耐压试验等)要慎重考虑。

  第三条本条规定了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工作的定义、周期以及允许从事检查工作的单位与人员。

  《检规》规定在用压力容器的检验由外部检查及内外部检验两部分成。1990版《容规》规定:外部检查是指专他人

  员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版《容规》又规定: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

  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外部检查可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也可由经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

  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但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工作并没有完全落实,形成了

  重内外部检验轻外部检查的格局。由于《检规》关于外部检查的内容过少且未规定统一的报告格式,并且每年•次的

  外部检查工作量巨大,许多单位多年不进行外部检查或以停机时的内外部检验取代在线的外部检查,致使《检规》对

  外部检查的要求形同虚设,法规的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影响了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根据全面检验确定的安全状况等级,压力容器下一个使用周期一般不少于3年。在不少于3年的运行过程中,由于使

  用、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原定安全状况等级所允许的缺陷可能扩展,新的缺陷亦可能萌生,从而危及容器的安全。每

  年至少一次的在线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解决在萌芽之中。此外,某些安全问题如安全附件的运转是否正

  常可靠、接口是否泄漏、保温层是否跑冷、安全连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容器本体及相邻管道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

  以及运行状况是否稳定等,在停机全面检验时是难以或无法发现的,必须依靠在线检查才能解决。综上所述,停机时

  的全面检验是重要的,它是压力容器下一个使用周期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同样,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在线检查也是重

  要的,它既是对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状态的在线监督,也是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任何忽视在线检查

  强化在线检查是本次修订的主要原则之一,因此修订的《容检规》不仅将年度检查独立成章,而且对在线年度检查的

  对从事年度检查工作的单位及人员的要求,《容检规》第三条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

  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

  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包(压力容器检验员、检验师、高级检验师)从事年度检查工作是没有任何疑

  《容检规》允许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从事年度检查工作是基于如下几方面考虑:首先,一般来说年度检查

  的技术难度低于全面检验,使用单位符合条件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是有能力从事这一工作的;其次,年度检查不仅工

  作量大且周期频繁,仅靠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难以完成。当然并非使用单位中的任何人员都可以从事年

  度检查工作,这里所说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的人员,并且这些人员只能在本企业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法定检验,而法定检验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持证检验人员进行。为保证压力容器年度检

  查工作能够落到实处,能够得以实施,《容检规》允许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也人员从事年度检查工作,因此,年度

  检查没有纳入定期检验的概念中,而是做为一种必须进行的检查工作,独立成章进行规定。参(见第四条压力容器定

  第四条本条规定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包的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的定义、检验试(验)的周期以及允许从事检验工作

  -()全面检验。《容检规》第四条(一)规定了全面检验的定义,对检验单位与人员的要求,全面检验的检验周期。

  全面检验相当于《检规》中的内外部检验,它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应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

  《检规》并未规定内外部检验周期,检验周期按《容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修订时,将1999版《容规》第132

  条中根据安全状况等级确定的内外部检验周期,经如下修正补充后作为全面检验的检验周期:

  1.对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全面检验周期,《容规》规定每6年至少一次,《容检规》改为一“般每6年一次”。

  这一修订是基于如下考虑:全面检验周期的确定是涉及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大事,必要时应当兼顾,除符合《容检规》

  第五条相关条件的压力容器可适当调整全面检验周期外,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全面检验的检验周期。

  2.对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全面检验周期,《容规》规定每3年至少一次,《容检规》改为一“般3〜6年•次”。修

  3.《容规》对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全面检验周期未做规定,《容检规》补充规定为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在

  此需注意的是,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属于监控使用的产品,《容检规》第六条规定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

  不得超过3年,检验机构确定其检验周期时,Kaiyun 开云应根据其缺陷性质、严重程度、部位;容器的安全要求及事故风险;监

  控措施的完善性、落实情况及效果等因素全面综合考虑后加以严格限定,一般来说在不超过3年的累积监控时限至

  耐压试验是采用短时超载的办法对容器的强度进行全面的考核,它对判断容器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鉴于耐压试验

  的重要性,本次修订时,将耐压试验从《检规》作为外部检验的一项要求,扩展为与全面检验并列的定期检验工作

  《容检规》第四条二()规定,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

  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原则上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本条规定了压力容器检验中年度检查、全血检验与耐压试验三项工作的进行顺序,即“当全血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

  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

  2.压力容器必须经全面检验合格后(气密性试验前)方能进行耐压试验,否则会因缺陷与损伤状况不明或因重大隐患

  3.因情况特殊,在符合《容规》第138条申报、同意及备案程序的情况下,耐压试验可以延期进行,因此,《容检规》

  第五条本条规定了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时间,下次全面检验周期的确定、应适当缩短或可以适当延长全面检验周期的

  ()关于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时间,1999版《容规》第133条规定,投用后首次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为了

  更确切表述这一时间概念,《容检规》做了部分文字调整,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于投用满三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二)关于下次全面检验周期的确定,《容检规》规定: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

  三()关于应适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条件。1999版容规第133条规定了应适当缩短外部检验周期的11项条件,

  本次修订时将应适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条件做了适当更动,现将更动的容及原因分述如下:

  1.1999版《容规》第133条2中规定材料焊接性能不好及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应适当缩短外部检验周期,基于下

  (1)材料焊接性能不好,主要影响制造质量,如施焊困难易产生缺陷等。在用压力容器是制造完毕且经检验合格的产

  2()以往大量试验研究及长期使用实践均证实,我国压力容器用钢多次返修(即多次反复加热)后有晶粒长大的倾

  向,但这一倾向微弱不足以影响运行安全,而GB150等有关标准从严格焊接工艺纪律(而不是从质量要求)出发,规

  定焊“接接头同•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所谓不宜超过两次就是最好不要超过两次,对超过两次的返修也只要

  求制造部门技术负责人签字并记入产品质量证明书以示警戒,并未规定该焊接接头因返修问题而报废。综上所述,

  2.1999版《容规》第133条3规定,使用条件恶劣或介质中硫化氢及硫元素含量较高的一(般指大于100mg/L时)

  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容规》这一规定的本意在于防止应力腐蚀。实际上形成硫化氢应力腐蚀的工况条件是复杂的、

  多方面的,它既和硫化氢、硫元素的含量有关,也和温度、水含量、材质、应力等诸多因素有关,并非仅山硫化氢、

  硫元素含量高低决定,为了更确切、合理的贯彻《容规》的要求,本次修订时改为使“用条件恶劣或使用中发现应力腐

  3.1999版《容规》第133条7规定:“常改变使用介质的(如印染机)”应适当缩短内外部检验周期,这一条款的本

  意是担心使用介质的改变会加剧腐蚀,为此,本次修订时改为改“变使用介质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4.1999版《容规》第133条10规定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氢鼓泡等应力腐蚀倾向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内外部

  检验”,氢鼓泡是氢损伤的一种,从严格意义上讲它并不属于应力腐蚀的范畴,因此,《容检规》改为介“质为液化石油

  5.为及时发现隐患,保证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容检规》第四条在应适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

  有关条件中,将“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补充为条件之一.

  6.《容检规》第四条将适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条件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任何规定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定

  期检验中也可能遇到某些难以预计的新情况,从防止万“一”出发,《容检规》将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

  (四)关于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可以适当延长全面检验周期的条件,《容检规》第四条与《容规》第1

  第六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属监控使用的产品,为纠正以往某些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一次又一

  次监控使用,致使累积监控期过长而不做任何处理的不合理状况,《容检规》第六条规定“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

  容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可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

  续使用”。上述举措是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它对根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是十分必要的。对“缺陷进行处理”的含义

  是进行维修或按《容规》规定进行安全评定,以消除(或评估)将容器定为四级的影响因素。

  第七条本条规定了必须进行耐压试验的条件。本条除以下三点外,和1999版《容规》第135条的规定基本一致:

  (一)根据1999版《容规》第126条中有关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进行耐压试验”的

  规定,《容检规》第六条增加了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进行耐压试验的要求。

  《容检规》将主“要受压元件”改为受“压元件”,主要是考虑使用现场施焊条件较差,从严要求。

  (二)为和上述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规定保持一致,《容检规》第六条将1999版《容规》第135条中用焊接方

  法进行修理改造,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要求,修改为用“焊接方法更换受压元件”。

  三()将1999版《容规》第135条中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修改为使“用单位或检验机构对压力容

  第八条本条规定了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资质、权限及职责,即从“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

  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压

  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检验前,检验机构当制定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审

  查批准。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求使用单位及原设计单位的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

  以检验机构的意见为准。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工作”。

  第九〜十条这两条规定了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中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即:使“用单位必须于检验有效期满

  30日前申报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同时将压力容器检验申报表报检验机构和发证机构。检验机构应当按检验计划完成

  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按本规则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

  第十一条本条原则规定了年度检查的内容及方法,即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

  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

  第十二条本条规定了年度检查前使用单位应做好的各项准备工作。本条与《检规》的有关要求相比,主要有如下两方

  -()《检规》将外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和内外部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合在一起,统称为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不够清晰

  明确;《容检规》第十二条仅指年度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与《检规》相比,要求清晰、明确、全面。

  (二)《检规》只提出了检验前应进行的准备工作,未规定承担这••工作的责任主体,《容检规》第十二条则明确规

  第十三条本条规定了年度检查时,检验人员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检查内容。这一检查又分为如下两种不同

  -()山于年度检查仅是在线检验,不可能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做出全面的判断,也难以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进行

  1.查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压力容器令帐或(帐册)与实

  2.压力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检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修理、改造资料等建档

  综上所述,检验人员在年度检查时,仅需对上述内容的完善性与真实性负责,而其正确与否则属全面检验前资料审查

  (二)《容检规》第十三条(四)规定,年度检查时检验人员应检查上“次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这里所

  说的上“次检验报告”可能是年度检查报告亦可能是全面检验报告,对上次检验报告所提的问题是否解决进判断,是检

  第十四〜十五条这两条规定了年度检查时对保温层的拆除要求(第十四条)以及对压力容器本体与运状况检查的主

  与《检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外部检查十个方面的检查内容相比,《容检规》第卜五条在如下两个问题上做了修订与

  (-)由于《容检规》第十六条专门规定了安全附件年度检查的要求,因此本条不再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

  -()增加了接地装置、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连锁装置以及铭牌、漆色、标志和喷涂的使用证号码的要求。

  第十六条本条规定了各种安全附件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以及安全阀等)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由于安全附件的某些性能只有在运状态下才能判断工作是否正常,因此,对安全附件的检验是压力容器年度

  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修订时,除压力表指针回零检查和安全阀解体检查这两个必须停机检查的项目外,将1999

  (二)安全附件并非压力容器的本体。因此,安全附件的合格与否不构成评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依据;但是,

  安全附件是否合格将对正常生产乃至压力容器的安全运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

  安全附件本身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合格的安全附件将对容器的安全运发挥保障作用;反之,则不能发挥保障作

  有鉴于此,在年度检查中凡发现安全附件不合格时,《容检规》第十六条均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且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改正期间的安全,如果逾期仍未改正的,应当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关于暂停运的含义,容“检规”第十九条规

  定:暂停运仅“指安全附件的问题逾期仍未解决的情况。问题解决并经确认后,允许恢复运”。

  第十七条本条规定了适当延长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校验周期的各项条件,这是本次修订时主要变更的内容之一。现

  将关于允许适当延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校验周期的原因与背景以及允许适当延校验周期的各项限制条件,分别

  1999版《容规》第154条规定“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次,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容规的这一要求对安全阀正常发挥安全保障功能是需要的。但压力容器的主要使用部门:石化、化工、化肥等大、中

  型企业基于下述三方面原因,迫切希望能够通过采取某些合理可靠的措施,达到适当延安全阀校验周期的目的。

  1.这些企业都是连续化大生产,能否使生产装置周期正常运行,是涉及产品成本的关键,这一点在加入WTO后尤

  为突出,如果因安全阀校验使生产线每年停车一次,是无法和国外同类企业(一般为3至5年或更时间才停车检修)

  2.石化、化工、化肥等企业的物料多为有毒、有腐蚀性的介质,难以采用在线.有的企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容器上装设两个独立的安全阀并在每个安全阀和容器之间装设截止阀,以便对安全

  阀轮流进行拆卸校验,这不仅加大了设备成本,而且对数以万计的在用容器,在使用现场进行这种改造也是极为困难

  为了稳妥有效地解决这•问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委托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等九个单位,开展延“在用

  在多年对安全阀进行开发研究、设计、试验和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等专题承担单位,对安全阀用

  户、制造企业进行了广泛调研(包括到国外的专题考察),对安全阀失效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研究;多种规格安全

  阀及其零部件的试验研究方血取得了重要成果,建立了安全阀的失效模式,摸清了安全阀的失效原因及其防治措施,

  得出了安全阀弹簧动作性能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以及介质主(要是粘度及腐蚀性)、载荷(主要是压力及温度)对安全

  阀性能的影响。《容检规》采纳上述专题成果的基础上,编制了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适当延长校验周期的合理且

  不合格的企业不可能制造出合格的产品,我国安全阀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容检规》第十七条要求“安全

  取得许可证仅是对安全阀制造企业的最低要求,应该承认众多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中,其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是存

  差异的。安全阀的使用单位,若想按《容检规》第十七条顺利延长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取得更大的经

  济效益,就应按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安全阀的供应商制(造企业)进行认真的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供应商是否

  按照GB12241-1989安全阀一般要求”和GB12243/T-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进行生产。前者系等效采用ISO4

  126-1984“安全阀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中石化组织国外进行考察时发现法、德等国安全阀主要生产厂家,也是采用

  这•标准生产;后者系参照采用日本JISB2180-1987”蒸汽及气体用弹簧安全阀”制订的弹簧式安全阀专用标准,和IS

  04126等通用标准相比,它对产品提出了更为详尽严格的要求。如果使用单位仅从降低采购成本的角度来选择安全阀

  的制造企业,不仅无法保证长周期安全运行,甚至可能因安全阀的故障造成人身与财产的重大损失,这是安全阀的使

  弹簧是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中的关键零件,它载荷与温度的长期作用下性能有无变化,是决定延长校验周期后一

  旦超压,安全阀能否指定压力范围内起跳的关键。为此,合肥通用所等单位采用不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制造工

  艺的弹簧进长期加载和长期加载加温试验,试验结果证实,只要弹簧的选材是正确的在(介质长期作用下无腐蚀)

  且经过强压或加温强压处理,则弹簧在载荷与温度长期作用下其性能的变化是微小的,完全不会影响安全阀的开启压

  在GB12243/T-1989标准中对弹簧的强压处理或加温强压处理是非强制性要求,为了满足延长校验周期的要求,《容

  检规》第十七条将强压与加温强压处理作为强制性要求,并将变形量或刚度偏差的合格指标,从20%提高至15%。

  盛装介质的某些特性腐(蚀性、粘度及毒性等),对安全阀能否稳妥延长校验周期是有较大影响的。这种影响分为如

  介质腐蚀性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安全阀的内件,尤其是运动的内件(如弹簧、阀杆等)不得有腐蚀,否则会

  影响内件动作的准确性,这•点通过内件的正确选材或内件材料的表面处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因此第十七条规定安“

  全阀内件的材料应耐介质腐蚀”;二是对容器本身及安全阀阀体,当介质有较强的腐蚀性,而容器和安全阀阀体又选材

  不当,致使容器及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严重锈蚀,腐蚀产物的逐渐堆积,堵塞通道,不仅会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开

  启与排放能力,严重时还会造成安全阀的泄漏与损坏,据此,《容检规》第十七条规定压“力容器及安全阀阀体在使用

  当介质为粘性物质,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会因沉淀、堆积而堵塞通道,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开启与排放能力。据此,《容

  这些规定与我国安全阀失效案例的分析结果及到国外进专题调研所得的结论,是完全吻合的。

  另一种影响主要是考虑安全阀一旦失效后所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延长校验周期,是在保证安全阀发挥正常功能的前

  提下,使设备安全地长周期运,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当安全阀由于某种人们目前尚

  无法预计的原因而一旦发生事故,则必须计及事故的危害程度。据此,《容检规》第十七规定压“力容器内盛装毒性

  程度中度及中度以下的介质”,因为毒性程度极度、高度的介质一旦泄漏,不仅将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也

  《容检规》第十七规定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开启工之所以规定这一要求是基于如下考虑:

  能否稳妥可靠的延长校验周期的关键,在于使安全阀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一直保持正常的开启与排放能力,这一点经大

  量的使用实践、试验研究与调查分析,已基本获得解决。但安全阀在使用中一旦开启后,能否正常回座,能否保证密

  封,能否继续保持正常的开启与排放能力,这•系列问题由于影响因素过于复杂,短期内难以得出正确结论。因此,

  综上所述,在对安全阀的类型、制造单位、关键零件质量、使用件及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定后,将安全阀的

  此外,在使用单位正确建立和真正实施了设备使用、检查与维护保养管理体系及其岗位责任制的件卜一,《容检规》

  1()在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中,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卜六五()2中所列的任何问题;

  《容检规》第十七三()中,当对影响安全阀行使正常功能的各种因素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如增加弹簧的取样检

  测数量并将偏差的合格指标提高至10%;对介质的状态、毒性、温度进•步严格限定)后,将安全的校验周期延长

  (四)本条同时规定,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出具检验报告,在检验报告中应给出检验结论,以便使用单位遵

  (二)监督运行。系指发现一般缺陷,经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结论中应注明监督运行需解决的问题

  三()暂停运行。仅指安全附件的问题逾期仍未解决的情况。问题解决并经确认后,允许恢复运行;

  (四)停止运行。系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应停止运行或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

  由于年度检查仅是在线检验,因此,年度检查一般不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进行评定。但若年度检查时发现了严重

  问题,则应根据情况反过来对全面检验时给出的安全状况等级进行必要的修正,据此,《容检规》第十九条规定:年

  度检查时若发现严重问题,应当由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按本规则第五章的规定进行评定,并适当降低压

  应审查的资料共九个方面,其中对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应补充审查的资料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

  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和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是本次修订时新增加的,其余的资料审查要求与《检规》

  为合理减少资料审查的工作量,《容检规》第二十条将资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设计、制造阶段的资料,也即在运行

  属于前者的资料为如下五项,要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视需要查阅”:

  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应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

  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修理、改造监检证书等。

  第二十一条本条规定了检验前现场应具备的条件及使用单位应做好的有关准备工作。

  《容检规》第二十一条共列出十二项全面检验前现场应具备的条件,除下述几点属新增加的内容外,其余和《检规》

  -()在搭设脚手架的要中,增加了对“离地面3米以上的脚手架应设置安全护栏”的要。

  (二)在清理待检表面的要中,增加母“材表面应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露出金属光泽”的要。

  三()在隔断液体、气体或蒸汽来源的要中,增加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的要。

  (四)在有关电源的要中,增加检“验照明用电不应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电缆应绝缘良好,接地可靠”的要。

  (五)增加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并负责安全监护”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本条规定检验用设备与器具的要求,它在《检规》第十八条的基础匕补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

  《容检规》图5和《检规》图-1相比,除以下几点略作改动外,其余要求基本•致:

  -()《检规》图-1将准备工作与检验工作分为两个图,《容检规》图5将二者合并,以便更清晰的表达二者的关系

  (二)由于耐压试验不属于全面检验的工作内容,《容检规》图5未包括耐压试验。

  (三)为避免遗漏、方便执行,《容检规》将全面检验需做的13项检验工作全部列入图5之中。

  在全面检验采用的主要方法中,《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一()和《检规》第二十--条相比增加表面无损检测,这是

  考虑到使用中出现的缺陷主要是表面缺陷,并且表面缺陷对压力容器运行安全的危害往往大于埋藏缺陷,因此应强化

  在全面检验必要时可采用的其它方法中,《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一)和《检规》第二十一条相比增加化学分析或

  光谱分析、涡流检测、气密性试验,取消耐压试验将(其做为一种独立的检验类别)。增加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以

  及涡流检测,对正确进行材质检查和容器中承压管子部件的无损检测是十分必要的。

  外观检查属于宏观检查的一种。《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二)1中对外观检查的要求与《检视》第二十二条对外部检查

  的要求相比,取消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构件的异常振动、响声、相互摩擦检查,安全附件检查,运行稳定情况检

  查,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监控情况检查等内容,将其划入年度检查的内容,并在如下几方面做必要的完

  1.对焊缝部位裂纹的检查明确检查方法,即焊“缝表面(包括近缝区),应以肉眼或5〜10倍放大镜检查裂纹”。

  (1)缺陷从产生的段分为制造产生的缺陷和运行产生的缺陷,相对而言,运行产生的缺陷对容器使用安全的

  危害更大,因此,《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二)1规定,外观检查应“以发现容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缺陷为重点”。

  2()外观检查并非外部检查,它既需检查容器的外部也需检查容器的内部。由于压力容器内壁的应力水平往往高于外

  壁且和介质直接接触,对容器内部的外观检查是绝不应忽视的,所以《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二)1规定,外观检查

  压力容器各元件、Kaiyun 开云各部位的结构是在设计阶段与制造阶段就已决定的,在运行阶段除非维修或更换其结构不会发生改

  变,为合理减少检验工作量,《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二)2规定,结构检查仅“在首次全面检验进行,以后的检验

  《容检规》对几何尺寸检查的要求,除下述三点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外,其余各项与《检规》第二十三条的相应规定基

  1.关于不等厚板锻()件对接,GB150等标准允许削薄厚板边缘也允许在薄板边缘堆焊进行过渡,因此,《容检规》

  第二十五条(二)35()修改为,应检查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未进行削薄或堆焊过渡的两侧厚度差”。

  2.由于对布“置不合理的焊缝”的检查属于结构检查的内容,因此,《容检规》在几何尺寸检查中取消了这一内容。

  3.绕带式压力容器我(国有两种绕带式压力容器,•种是型槽绕带式压力容器,一种是扁平钢带压力容器,前者已于

  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停止生产)在绕带层外部一般都要包上一层保护板,无法检查相邻钢带间的间隙:即使未加保护

  板,也只能检查最外层相邻钢带的间隙,这种检查对运行安全的作用不大,此次修订予以取消。

  几何尺寸和前述的结构一样,除非维修和更换元件在运行过程中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支柱的铅垂度除外),据此《容

  检规》第二十五条二()3规定,几何尺寸检查仅“在首次全面检验进行,以后的检验只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

  《容检规》对保温层、隔热层、衬里的检查,除以下三点外,其余与《检规》第二十三条7中关于有覆盖层的压力容

  1.应首先对保温层的完好状况进行宏观检查,并以此作为检验人员确定保温层拆除部位与比例的依据,Kaiyun 开云因此,容检

  规》第二十五条(二)4增加了检“查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的要求。

  2.检规》规定保“温层是否拆除,应根据使用工况和外部环境条件而定”,这一规定既没有明确判断的主体,判断的

  条件也过于原则含混,不便执行。实际上,拆除外保温是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验的先决条件之一,除明确规定可不

  拆除的几种情况外,一般均应拆除,至于拆除的部位、比例,根据对保温层宏观检查的结果由检验人员确定。据此容

  检规》第二十五条二()4规定:外“保温层一般应拆除,拆除的部位、比例由检验人员确定”。

  3.检规》将制“造时焊缝全部表面已探伤合格”列为可不拆除保温层的条件之」这是不妥的。制造时焊缝表面经10

  0%无损检测合格,只能说明该容器竣工后无超标缺陷,并不能保证使用过程中不萌生新的缺陷以及原有缺陷不扩展,

  因此,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二)4将该条件取消,至于其他可不拆除保温层的条件与检视》第二十三条7的相应

  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在于其绝热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在环境温度的影响下容器内的低

  温液体会大量蒸发气化,导致压力升高危及容器的安全。容器绝热性能的优劣由夹层内的真空度决定。对低温液体绝(

  热)压力容器检验的特殊要求是,如夹层上装有真空测试装置时应检查夹层的真空度;如夹层未装真空测试装置时,

  则需检查容器的日蒸发率。因此,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除应进行有关的全面检验外,还应按容检规》第二十

  1.夹层上装有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应测试夹层的真空度。其合格指标为:

  1()未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线Pa多层绝热夹层线()装有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线Pa多层绝热夹层线.夹层上未装有真空测试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应检查容器日蒸发率的变化情况,进行容器日蒸发率测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四)规定了壁厚测定的•般要求,壁厚测定时一般应选择的部位,母材有夹层的壁厚测定要

  求,上述要求与检规》第二十三条5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只是在壁厚测定时•般应选择的部位中增加了如下两类:

  根据国外资料介绍,检规》第二十三条5规定:测“定临氢介质的压力容器壁厚时,如发现壁厚增值,应考虑氢腐蚀

  的可能性”,由于在我国长期的检验实践中尚未发现这一情况,故此次修订时予以取消。如今后确定发现了这一现象,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五)规定了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的条件,比例以及扩检要求;规定了应重点检查的部位;规

  定了应进行金相检验的条件;规定了绕带式压力容器表面无损检测的特殊要求;规定了表面无损检测方法选用的原则:

  1()《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五)规定了有如下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内表面对接焊缝应进行表面无损(磁粉或渗透)

  增加了对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第三类压力容器”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的要求。压力容器制成后一般尚存在一定量的内应

  力(如焊接应力、成形应力),内表面的应力最大且多呈拉应力状态,新容器投入运行后的一段时间内,在内应力及

  工作应力的共同作用下较易产生浅表裂纹,随着裂纹的产生内应力将消除,因此,第三类压力容器应当在首次进行全

  将介“质有应力腐蚀倾向的”修改为有“明显应力腐蚀倾向的”,国外的试验研究表明,H2S的含量达到1mg/L的介质就呈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五)规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压力容器进行表面无损检测时,应“对容器内表面对接焊缝进行

  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测长度不少于每条时接焊缝长度的20%无(法检测的部位除外);如内表面无法进行检测,可在

  外表面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检测”。这一规定与《检规》应“进行不小于焊缝长度20%的表面探伤检查“的要求相比,不仅

  明确了检测的部位(内表面的对接焊缝)也明确了检测比例的计算方法,即检“测长度不少于每条对接焊缝长度的20%

  无(法检测的部位除外)这一要求意味着除无法检测的部位以外,内表面的每条对接焊缝都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这是因为压力容器不同焊缝制造忖所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结构可能不同,使用时不同焊缝的腐蚀程度亦可能不同,

  只有每条焊缝均进行一定比例的无损检测,才能全面掌握整台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对于内表面无法进行检测的压力

  容器,《容检规》规定可“在外表面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检测”,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超声、声发射、内窥镜等。

  正确选择无损检测方法,对有效检出缺陷保证运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常用的表面无损检测方法有磁粉检测、渗透检

  测两种。渗透检测只能检测表面开口的缺陷,而磁粉检测既能检测表面开口的缺陷,也能检测闭合的缺陷,还可检测3

  mm以内浅表面的埋藏缺陷,对铁磁性料而言磁粉检测的灵敏度高于渗透检测,因此,《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五)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五)根据《容规》第99条的规定,增加了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ob540MPa的钢制压力容器,

  《容检规》对埋藏缺陷检查的规定,除修订了如下四点外,其余要求与《检规》第二十三条8的规定基本•致。现将

  1.根据与本条文解析第四条同样的原因,取消了制“造中焊缝经过两次以上返修”应进行射线或超声检测的要求。

  2.焊接接头及应力集中部位在交变载荷作用下易产生疲劳裂纹,需对其埋藏缺陷情况加以控制,据此《容检规》第二

  卜五条(六)增加了承“受交变载荷设备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应进行射线或超声抽查的要求。

  3.《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六()增加了有衬里或因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表面检查的焊接接头,应从外表面进行射线或

  4.声发射是判断缺陷活动性也即危险性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检测方法,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中日益获得广泛的应用,据

  此《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六)对需进行埋藏缺陷检查的压力容器,增加了必“要时,可用声发射判断缺陷的活动性”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七()规定了质种类、牌号及是否劣化的检查要求并提出对质不明者的处理要求。现分别

  1.关于对质种类、牌号的检查要求以及对质不明者的处理原则,除以下两点略加修正外,《容检规》与原《检规》

  (1)对质不明者,将应按A3进行强度校核改为应“按Q235钢进行强度校核”。这里所说的Q235钢是指Q235-B

  2.《容检规》对于质是否劣化的检查要求,与《检规》第二十三条6的规定基本一致。

  部分压力容器因结构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进行内部检查,需采用可靠的现代检测技术尽量查明其内表面损伤状况,保证

  运行安全,为此《容检规》第二十五条A()增加了如下规定:对“无法进行内部检查的压力容器,应采用可靠检测技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九)对紧固件的检查要求,除将《检规》第二十三条10的“高压螺柱”改为主“螺栓”见(《容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规定了应进行强度校核的条件、强度校核的有关原则以及不能以常规方法进行强度校核

  关于需进行强度校核的条件,《容检规》与《检规》第二十四条相比,除以下点加以修正外,其余要求基本相同。

  (1)腐蚀对强度的影响在于深度而不在于面积,一旦腐蚀深度超过设计时确定的腐蚀裕量有可能引起容器的强度不足,

  据此《容检规》将存在大面积腐蚀更改为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作为应进行强度校核的条件之一。

  2()《容检规》在应进行强度校核的条件中,取消了”错边量和棱角度严重超标”这一规定,因为错边量、棱角度属制

  造过程中产生的缺陷,难以采用常规方法进行强度校核,只能采用应力分析的方法判断容器能否安全使用,为避免误

  3()《容检规》将《检规》强“度资料不全”更改成名“义厚度(设计厚度加厚度负偏差向上园整至钢材标准规格的厚度,

  即标注在图样上的厚度)不明”作为应进行强度校核的条件,从而使这一要求更为恰当准确。

  关于强度校核应遵循的有关原则,《容检规》与《检规》第二十四条相比,除以下各点加以修正外,其余要求基本相

  (1)对国外进口或按国外规范设计的压力容器,如设计规范不明,《容检规》增加了可“参照我国的相应规范”进行强

  度校核的规定。执行此条时应注意相“应”两字的含义,它一般是指产品的出厂年代与标准的有效时段、产品的设计参数

  2()《检规》规定剩“余壁厚按实测的最小值减去到下一个使用周期的两倍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这一规定

  显然过于保守,会造成不必要的判废,本次修订时改为:剩“余壁厚按实测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作为强

  3()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其校核用压力不得小于安全阀开启压力或爆破片爆破压力,这是没有异议的,但

  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正好相反,它是在真空状态下运行的,其强度校核用压力应高于安

  全阀的开启压力或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容检规》根据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强度校核的特殊性,补充了这一规

  4()《检规》还对材质明的压力容器的强度校核做了规定,这一规定和材质检查中的相关要求重复,此次修订时予

  5()《检规》规定“强度校核时,应考虑附加载荷”,实际上只有塔、大型球罐等设备强度校核时有此要求。塔设备•

  般指壳体长度超过10m且长径比超过5的直立容器,大型球罐一般指大于50m3的球罐,在设计或强度校核时,除计

  及压力载荷外,还应考虑风载荷,地震载荷等附加载荷对强度的影响。据此《容检规》改为塔“、大型球罐等设备进行

  所谓常规的强度校核(也即设计计算)方法,是指只考虑一次总体膜应力采用第一强度理论并符合弹性失效判据的强

  度设计方法,GB150、GB151、GB12337JB4710等标准均是采用这一方法。某些压力容器因载荷(如承受疲劳载

  荷)、结构(如开孔直径超过容器内径的1/2)等原因无法用常规方法进行强度设计或本来就采用应力分析方法进行强

  度设计的,当然就能以常规方法进行强度校核。对这些压力容器,《容检规》提出了可“采用有限元方法,应力分析

  停机时对安全附件的检查主要包括:压力表指针的回零或(回到限止钉处)检查及校验;爆破片的按期更换;安全阀

  《检规》和1999版《容规》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如何检检均未做具体规定,为了保证安全阀解体检验的质量,本次

  修订时专门为此制订了附件,《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一)规定安“全阀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按本规则附件三安“

  《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二)规定了应做气密性试验的条件;气密性试验的介质、压力、温度、气密性试验的操作;

  和《检规》第二十五条相比,《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二)根据1999版《容规》第102条的相关要求,对应做气密

  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对设计图样要求做气

  1999版《容规》第101条规定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为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这一规定是针对新容器制订的。在

  用压力容器经全面检验后需核定下一个使用周期的最高工作压力,核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有可能低设计压力,如再以

  设计压力作为气密性试验压力是不妥的,因此,《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二)将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修订为应“等

  《容检规》关试验介质与试验温度的规定,与1999版《容规》第102条的相关要求是一致的。

  《容检规》根据《检规》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制订了如F气密性试验操作应遵循的要求:

  2()压力缓慢上升,当达到试验压力的10%时应暂停升压,对密封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可继

  3()升压应分梯次逐级提高,每级一般可为试验压力的10-20%每级之间应适当保压,以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4()达到试验压力后,经检查无泄漏和异常现象,保压时间不少30分钟压力不降即为合格。保压时禁止采用连续

  (1)根据《检规》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第四条5和1999版《容规》第136条2的有关规定,

  盛“装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在气密性试验前,必须进行彻底的蒸汽清洗、置换,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如果以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后,应保留0.05〜O.IMPa的余压,并

  2()对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二)补充规定为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或设计图

  样要求”。我国己颁布的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标准有:JB/T4734-2002《铝制焊接容器》和JB/T4745-2002《钛制焊接

  3()《容检规》第二十五条(十二)补充了如下规定:对“长管拖车中的气瓶,试验时可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声发射检测”。

  第二十六条本条规定了全面检验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进行的工作,即: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根据实际检

  验情况,结合耐压试验结果,按本规则第五章的规定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出具检验报告,并给出允许运行

  《容检规》第二十七条根据1999版《容规》第96、97条的要求,对耐压试验前有关安全防护的备工作规定如下:

  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妥当•耐

  压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耐压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与

  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到试验现场进行检验。检验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

  第二十八条本条规定了耐压试验用压力表的各项数(量、安装位置、精度等级、量程、表盘直径)要求,这些要求与

  本条的规定与1999版《容规》第94条的相关规定基本一致,只是将耐压试验PT计算式中P的定义从设“计压力”改

  本条规定与1999版《容规》第95条的相关要求基本一致,只是将校核耐压试验压力时所“取的壁厚应扣除壁厚附加量”

  更改为所“取的壁厚应为实测壁厚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现将这一更动的原因解释如下:

  在用压力容器可能会因腐蚀、冲蚀及表面缺陷修磨等原因导致局部壁厚减薄,为安全计,应按实测最小值进行应力校

  核。壁厚附加量为腐蚀裕量与钢材厚度负偏差之和。对新制成的容器而言,耐压试验前的应力校核是以名义壁厚为基

  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最危险情况,按名义壁厚扣除壁厚附加量进行应力校核。对在用容器而言,耐压试验前的应

  力校核是以实测壁厚最小值为基的,由于实测壁厚最小值实际上已将钢材厚度负偏差扣除,因此,只需按实测壁厚

  《容检规》第三十一条在对试验介质提出要求前,首先强调了耐“压试验应优先选择液压试验,《容检规》的这一强调

  耐压试验因试验介质的不同分为液压试验与气压试验,二者的目的是一致的,但危险性却截然不同。液体是不可压缩

  的,液压试验中一旦发生破坏其危险性主要来自PxV的乘积,即根据能量观点,试验过程中在容器内集聚的能量在破

  坏的瞬间要释放出来。气体是可以压缩的,气压试验中一旦发生破坏除了释放能量(这一点和压试验是一样的)外,

  气体还要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被压缩的体积,后者相当于炸弹爆炸时的冲击波,其破坏力是十分巨大的。

  《容检规》第三十•条对于压试验时试验介质的要求,与1999版《容规》第98条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容检规》第三十三条(一)、二()、(三)对压力容器压试验的操作要求,与1999版《容规》第98条

  (二)《容检规》第三十三条(四)规定“压试验完毕后,应由使用单位按其规定进行试验用体的处置以及对内表

  面的专门技术处理”,这一规定与1999版《容规》第136条的相关要求是基本一致的。

  (三)《容检规》第三十三条对换热压力容器的压试验程序,与1999版《容规》第98条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夹套容器制造时先进行内筒的压试验,合格后焊上夹套再做夹套的压试验。在用的夹套容器其内筒外表面已部分

  或大部分被夹套覆盖,对内筒外表面大部分被夹套覆盖的压力容器,进行内筒的压试验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容检

  规》第三十三条三()规定对“内筒外表面仅部分被夹套覆盖的压力容器,应分别进行内筒与夹套的压试验;对内筒

  外表面大部分被夹套覆盖的压力容器,只进行夹套的压试验”。至于划分部“分”、大“部分”的具体指标,本规则难以统

  《容检规》第三十四条规定压试验的合格条件是无“渗漏、无可见的变形、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标准抗拉强度

  下限。bN540MPa的钢制压力容器,试验后经表面无损检测未发现裂纹”,上述要求与1999版《容规》第99条的相关

  要求是基本一致的。其中对于压试验后应表面无损检测的要求,也与《容检规》第二十一条(五)6的要求•致,无

  对多层包扎、热套、扁平钢带、绕板等组合式结构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时,在升降压过程中因膨胀或收缩变形,可

  能引起各层钢材相互摩擦而发生响声,这些响声不属异常的响声,不能作为压试验是否合格的判据。

  《容检规》第三十五条(一)〜三()规定了进行气压试验的条件、试验介质、试验温度、操作程序以及合格指标等

  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与1999版《容规》第100条的有关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容检规》第三十五条还规定了对盛装易燃介质压力容器进行气压试验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与《检规》附件二在“用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第四条5和1999版《容规》第136条2的相关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第三十六条本条规定“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或设计图样的要求”。有关我国已颁布的

  第三十七条在用压力容器根据全面检验的结果划分安全级。影响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的三要素为:材料、应力、缺陷。

  相应的,主要根据材质检验、结构检验、缺陷检验三个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划分压力容器的安全级。

  从失效的角度,可以将压力容器视为串联系统,其失效总是由最薄弱的环节引起的,其它环节无法对最薄弱环节进行

  对于经过维修改造后的容器,山于原先决定其安全级的因素已经被改变,应该按维修改造后的复检结果进行安全状

  安全附件并非压力容器的本体。因此,安全附件的合格与否不构成评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级的依据;但是,安全附

  件是否合格将对正常生产乃至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有鉴于此,在全面检验中凡发现安全

  由于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检规》的某些规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检验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级。

  压力容器用材要求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即有很强的失效抵抗力。在检验中经常遇到的材料问题有:用材与原设计不符、

  -()如果压力容器的用材与原设计不符,则必须判断所用材料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如果材质清楚、强度校核合格、

  在检验中未发现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所用材料符合使用的要求,不影响定级:反之,则表明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因现行标准中规定禁止用沸腾钢,所以如能确定材料为沸腾钢,则必须定为5

  (二)压力容器中,材料误用、混用是经常可以遇到的。彻底查清材质,即使可能,也要花费很大的代价。如果压力

  容器材质不清,可以从偏保守的角度,进行强度校核。原检规中采A3钢校核强度,新国标中己无此牌号,故采强

  度级别最低的Q235钢代替,校核的前提是可以确认容器是钢制压力容器。如果强度校核合格、在检验中未发现新生

  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实际所材料符合使的强度要求。但材质不明毕竟是一种安全隐患,与上

  一版《检规》制订时相比,由于社会的进步,管理的加强,这种现象已经逐渐减少至消失,所以应从严定级。根据经

  验和安全管理的需要,对在常温下使的一般压力容器,可以定为3级或4级;反之,如果强度校核不合格,则表明

  所材料可能不符合使的要求,定为5级。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因现行标准中规定禁止沸腾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检验后需要进行焊接修复的,则必须查明材料,不得以材质不明处理。

  (三)压力容器的材料在使中其性能可能会发生退化,称为材质劣化。材质劣化的两个主要原因是在高温下长期使

  和腐蚀。必须指出的是,有材质劣化倾向并不表明材质已经劣化,只有当发现了由于材质劣化引起的缺陷或者材质

  劣化的明显表征时,才能作出此结论。而且,部分材质劣化引起的缺陷是可以进行修复的,如应力腐蚀产生的裂纹,

  如果通过分析判断能够确保缺陷修复后容器在下一检验周期内的安全使,则其安全状况等级可定为3级。

  -()如果封头参数不合标准,则需要通过检验判断其是否符合使的要求。如果检验中未发现新生缺陷(不包括正

  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其符合使要求,可以定为2级或3级;反之,则表明其不符合使要求,需要根据检验出

  (二)如果封头与简体的连接采单面焊,则可能存在未焊透。如果检验中确实发现存在未焊透,罐车必须定为5级;

  如果封头与筒体的连接是不等厚的对接焊,并且按规定应削(或堆焊)而未削(或堆焊)的,则会引起应力集中。

  如果检验中未发现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虽然存在应力集中,但还不足以诱发裂纹类缺陷,可

  以认为符合使用要求,但较大的应力集中是一安全隐患,因此,定为3级。如果检验中发现新生缺陷,则表明该结构

  三()焊缝(包括热影响区)是压力容器中的弱部位。如果焊缝布置不当或焊缝间距小,则会削弱压力容器的承载

  能力。如果检验中未发现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虽然压力容器的承载能力被削弱了,但由于压

  力容器设计时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该容器仍然符合使用要求,定为3级。如果检验中发现新生缺陷并确认是焊缝布置

  (四)如果主要受压元件按规定应采用全焊透结构的角接焊缝或接管角焊缝而未采用全焊透结构,则会削弱该元件的

  承载能力。如果检验中未发现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虽然承载能力被削弱了,但由于压力容器

  设计时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该容器仍然符合使用要求,定为3级。如果检验中发现新生缺陷,则表明该结构不满足使

  用要求,定为4级或5级。对于非主要受压元件,从管理的角度看,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五)开孔是压力容器中的弱部位,需要补强。在开孔方面常见的问题有:开孔位置不当、孔径过大和补强不足。

  如果开孔位置不当,则会削弱压力容器的承载能力。如果检验中未发现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则表明

  虽然压力容器的承载能力被削弱了,但由于压力容器设计时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该容器仍然符合使用要求,对一般压

  力容器,定为2级或3级,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则定为3级或4级。如果检验中发现新生缺陷并确认是开孔

  如果孔径过大,但有充分的补强,则不会削弱压力容器的承载能力,不影响定级。如果补强不充分,则表明压力容器

  第四十条裂纹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缺陷,虽然从断裂力学的角度看,允许存在一定尺寸的裂纹,但压力容器内外表面的

  裂纹与腐蚀介质工(作介质或大气)直接接触,很容易发生腐蚀扩展,而且其扩展速率一般难以掌握,所以从偏保守

  的角度,不允许存在裂纹。因此规定检验后的压力容器内、外表而不允许有裂纹存在,如有裂纹,一定要予以消除。

  裂纹打磨消除后形成的凹坑,已经改变了容器原来的应力分布,故不能简单地采用剩余壁厚进行强度校核的方法,应

  根据国家八“五”重点科技攻关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如果评价后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则表明其满足使用要求,不需要补

  焊,不影响定级;如果凹坑不在允许范围内,则需要补焊或者进行应力分析,补焊合格或应力分析表明不影响安全使

  用的,也可以定为2级或3级。对于内壁凹坑,在确定凹坑计算尺寸时,还应该考虑腐蚀对凹坑尺寸的影响。应当强

  调的是,在裂纹打磨消除前,应制订打磨方案并对打磨后形成的凹坑进行试算,如果满足凹坑评的8个前提条件且

  第四卜一条是规定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以及变形的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

  机械损伤多是制造时遗留下来的,也有运输或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造成的。这类缺陷一般不会扩展,如果检验中在其

  附近未发现异常情况,则表明压力容器符合使用要求。一般压力容器可不作处理,也不影响定级。有特殊要求的压力

  工卡具焊迹和电弧灼伤一般也不会扩展。•般压力容器或中、低强度钢焊制的压力容器中,如果检验时在工卡具焊迹

  和电弧灼伤附近未发现裂纹类缺陷,一般可不作处理,也不影响定级:否则按发现的缺陷进行相应的定级。有特殊要

  求的压力容器或由可焊性较差的材料制成的压力容器中如果存在工卡具焊迹和电弧灼伤,其产生或诱发裂纹的可能性

  压力容器变形会使其应力重新分布,并有可能造成应力集中。从成因的角度,可以将变形大致可以分为非工作载荷引

  起的变形和工作载荷引起的变形,前者的危害性较小,而后者的危害性较大。如果能确保变形不影响使用,则可以不

  作处理,也不影响定级;否则必须分析变形的原因和危害程度,适当地定级,其中不能满足强度和安全要求的,定为4

  咬边是表面缺陷,容易诱发裂纹,危害性较大,因此各规范都严格控制咬边尺寸。英国PD6493—1991《焊接结构缺

  陷验收评定方法指南》规定:在屈服强度小于450MPa且最低工作温度下V型缺口夏比冲击功不小于40J的钢制结

  构中允许存在最大深度小于1mm且小于壁厚的10%的咬边;在其它任何情况下,均应将咬边作为平面缺陷进行安全

  根据中国的国情和长期使用经验,此次《检规》修订对咬边的规定与原《检规》相同。

  均匀腐蚀造成压力容器壁厚的整体减薄。由于压力容器在设计时通常考虑腐蚀裕量,并且压力容器的安全系数通常

  较大,所以这种腐蚀的危害性相对较小。如果强度校核合格,则表明压力容器满足使用条件,不影响定级;否则,需

  压力容器中的常见分散的腐蚀包括:点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腐蚀疲劳等,这种腐蚀形式较均匀腐蚀有更大的

  危险性,使材料的机械性能下降、促进裂纹的萌生和扩展、或直接造成压力容器穿孔,危害性很大,必须严格控制,

  2.在直径203mm的范围内,面积不超过45.2cm2沿任一直径连线上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50.8mm。

  此次检规修订基本采用了美国API510规范中关于点腐蚀的规定,但允许的点蚀深度要严格一些,为不超过壁厚的1/3。

  时晶间腐蚀、应力腐蚀或腐蚀疲劳,应该重点检验腐蚀部位附近是否存在裂纹或诱发裂纹的倾向,如果存在裂纹或诱

  三()对于非材质劣化类的局部腐蚀,可参考第41的规定按凹坑评级,但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在检验周期内腐蚀坑尺寸

  错边和棱角度是压力容器中的常见几何缺陷,主要影响压力容器的受力状况,产生应力集中。国内外各制造标准对于

  错边和棱角度都有允许范围的规定,所谓错边和棱角度超标就是指错边和棱角度的实测值超过了相应制造标准的规定。

  由于这类缺陷是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压力容器在设计时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当容器不承受疲劳载荷且错边和棱角度

  附近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危险性缺陷时,这种应力集中对容器的安全性影响不大,为便于检验人员使,

  此次修订参照GB150-1998的容限值适当放宽给出了一个尺寸范围表,包含在此范围表内的错边和棱角度的容器,可

  定为2级或3级。但是,当容器存在疲劳载荷或者错边和棱角度附近存在严重缺陷时,应力集中将对容器的安全性产

  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无法通过简单的计算来判定,必须通过应力分析,确定容器能否安全使。在规定的

  圆形缺陷是指长宽比不大于3的缺陷,包括气孔、条孔等。圆形缺陷是一种体型缺陷,对焊缝强度的影响较小,由于

  圆形缺陷造成的容器失效也是比较少见的。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和长期使经验,以目前我国压力容器

  制造过程中普遍采的无损检测标准JB4730-94为基础,对于相应安全状况等级对应的缺陷点数进行了划定。其中,

  适于只要求局部探伤的压力容器的表3和适于要求全面探伤的压力容器、低温压力容器和罐车的表4均是按GB1

  50-98和JB4730-94放宽1级得至I」的。由于是制造中产生的非严重危害缺陷,此次修订,还给予检验员一定的灵活性,

  相应的缺陷尺寸并不对应于唯一的安全等级,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和缺陷的实际情况确定容器的安全等级。

  非圆形缺陷是指长宽比大于3的缺陷,包括条形夹渣、未熔合、未焊透等。相对圆形缺陷来讲,非圆形缺陷的危险性

  更大,尤其是未熔合和未焊透,很可能在使过程中引发新的裂纹,检验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慎重对待。

  与《检规》相比,此次对非圆形缺陷的允许范围和相应安全等级进行了小的修订,这修订依据的是国家八“五”攻关课

  此外,《容检规》还增加了如下规定:对“所有超标非圆形缺陷均应测定其长度和自身高度,并在下次检验时对缺陷尺

  寸进行复验。”这是因为非圆形缺陷的最大危害是可能引发新的裂纹,并导致容器破坏,因此要求每检验中均对这些

  超标缺陷进行复验,以判断其是否扩展,某些情况下还要缩短缺陷复验的周期。要确定缺陷是否扩展,就要测定缺陷

  高度,随着无损检测技术的发展,缺陷测高已经是一项比较成熟的技术,应尽快推广使用。

  此外,对于压力容器,如果能通过有效方式确认缺陷是非活动的,则其长度容限值可增加50%。这里所指的有效方式,

  既包括缺陷定期的自身高度测量监控,也包括应用声发射、缺陷应力分析和安全性评价等新技术、新成果。

  母材中的夹层如果与自山表面平行,则可近似看成多层包扎的压力容器,满足使用条件,不影响定级;如果与自由表

  面的夹角小于10°即近似与自由表面平行,其危害性不大,可以认为满足使用要求,定为2级或3级;如果与自由表

  面的夹角大于或等于10°则对压力容器有较大危害,检验人员可采用超声波检测或者应力分析等方法综合判定,确认

  使用中产生的鼓包,一般是由于金属局部过热、局部腐蚀、局部磨损或局部冲刷使材料强度降低,厚度变薄所引起的,

  或是由于氢原子的作用所引起的,对压力容器有较大的危害性,必须查明起因,并判断其稳定状况,如果能查明鼓包

  起因并确定其不再扩展的,可定为3级,无法查明起因,或虽查明起因但仍会继续扩展的,定为4级或5级。

  第四十八条耐压试验是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综合测试。如果耐压试验不合格,并且是山于压力容器本身的原因造成

  的不合格,则表明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不合格,应定为5级。如果进行修复,修复后必须再进行耐压试验,直到合

  第四十九条对于需要进行安全评定的大型关键性压力容器,不按本规则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单位应根据安全

  评定的结果确定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安全评定的程序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9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本条规定了检验机构的责任及对检验报告格式的要求:检验记录的要求;检验报告审批程序的要求:提交检

  《容检规》第五十条规定:检验机构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记录,检验后应及时出

  检验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出具检验报告的根据也是需要时判断检验报告真实性与正确性的凭证,因此本次修订

  时对检验记录规定了如F要求:检“验记录应详尽、真实、准确,检验记录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

  1.应明确检“验记录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仅是对检验记录信息量的最低要求;

  2.为保证检验记录的可追踪性,各检验机构应制定检验记录的归档办法及保存期,一般来说保存期不应少于下一个检

  《容检规》第五十一条规定年“度检查的检验报。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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